《避免使用冲突矿业控制程序》

文 件 编 号:ETI-RBA-068

版 本/版 次 :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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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防止刚果民主共和国及其毗邻地区的冲突矿产用于我司的原材料上,执行公司对冲突矿产的政策及改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支持区域采购计划,使得刚果(金)及其周边毗邻国家未来有合法贸易。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成份调查。 

3.定义

3.1冲突矿产:在刚果(金)及其周围国家和地区境内的锡石-Sn、黑钨-W、钶钽-Ta、铁矿和黄金-AU等稀有金属开采已造成严重的人权与环境问题。这些地区的大部分采矿活动与冲突的武装组织有关(资助),导致该地区长期不稳定,所以被称为“冲突矿产”。 

3.2毗邻国家:国际公认与刚果民主共和国共享边境的国家(注解:无冲突冶炼厂评估项目也将肯雅列为毗邻的国家)。 

3.3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不含矿产冲突的产品并且不直接或间接融资给刚果民主共和国或相邻国家的武装部队。 

3.4对冲突矿产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来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与低劣工作环境中采矿而来的金属即所谓“冲突矿产”。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Au)、钽(Ta)、锡(Sn)、钨(W)等金属,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 

4.职责 

4.1工程部

在供应商送样承认时负责对原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进行初步的评估。

4.2供应链中心

4.2.1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提供物料的材质分析报告;

4.2.2向供应商传递公司不使用冲突矿业的政策,并执行公司有关冲突矿业的管理规定;

4.2.3必要时组织技术、品质及相关人员对供应商是否使用冲突矿业进行调查评估。

4.3体系品质部

4.3.1对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不使用冲突矿业的资料、文件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不使用冲突矿业的要求;

4.3.2参与供应链中心组织的对供应商的审查活动。

5.工作程序 

5.1冲突矿产类别

黄金 含黄金的金属(包括衍生金属)、矿物、矿石和精矿

锡石 含锡(锡石和其他锡矿)的金属(包括衍生金属)、矿物、矿石和精矿

钨锰铁矿 含钨(钨锰铁矿和其他钨矿)的金属(包括衍生金属)、矿物、矿石和精矿

钶钽铁矿 含铌或钽(钶钽铁矿、钶铁矿、钽铁矿、铌铁矿、烧绿石和其他钽铌矿)的金属(包括衍生金属)、矿物、矿石和精矿

5.2供应商管控

5.2.1工程部据实际产品的需要,将所需材料的规格等相关要求传递给供应链中心,要求供应链中心寻找合适的供应商送样承认,并对此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的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给供应链中心及品质。   

5.2.2供应链中心针对工程部对材料的规格及品质要求选择适合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送样确认,同时将体系品质部需求的《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及需签署的《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转交给供应商对所送样的物料进行冲突矿产的信息调查并对材料做出承诺保证。并将供应商签署的《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及调查结果交与体系品质部判定材料中是否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 

5.2.3体系品质部根据工程部评估披露的材料含有冲突矿产风险的信息,向供应链中心发出《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并要求供应链中心跟进于规定时间内要求供应商调查完毕将调查的结果回传公司。

5.2.4体系品质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材料进行《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的信息进行判断材料是否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   

5.2.5调查的结果如果是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的要求的,则将此信息传递给工程部/工程及供应链中心,可以在此供应商进行采购。 

5.2.6调查的结果如果是材料中有使用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冲突矿产的,则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解析并立即停止采购及使用刚果(金)及其周边的冲突矿产,重新选择新的矿产来源并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新的矿产是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的及制定相应的改善、预防措施,以符合刚果民主共和国无冲突金属要求;同时还要求供应商签署《不使用冲突矿产保证书》。  

5.2.7供应链中心要求供应商提供其对上游冶炼厂或精炼厂的审核记录及结果,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文档能够证明其矿物质来源的合理性(根据金属供应来源要求冶炼厂或精炼厂提供矿物来源说明)。

5.2.8要求供应商选择“无冲突冶炼厂”网站已经列出的符合要求的冶炼厂和精炼厂,支持“无冲突采购计划”。